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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·践悟丨增强制度规定的刚性约束

稿件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6-01-27 09:01:00 | 打印 | 字号:T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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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,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,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,使制度密而不繁、有效管用,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,增强刚性约束。制度一经制定,必须严格执行。实践中,如何推动制度规定落地生根、带电长牙?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。

  本期嘉宾

  杨卫平 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,市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

  刘 翔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常委,市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

  包仁贵 重庆市巫山县委常委,县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

  严格监督执纪执法,推动制度从“纸面”落到“地面”

  记者: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,不仅要完善制度规定,还要提高制度执行力,确保其落地生根、发力发威。实践中,如何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制度带电长牙?

  杨卫平: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,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努力,形成了靠制度管权、管事、管人的长效机制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权威性在于公正执行。如果制度执行得不到监督,制度就容易成为不带电的高压线、没有牙齿的老虎。

  让制度规定带电长牙,贵在严在日常、持之以恒。我们充分发挥“四种形态”层层设防作用,探索制定日常监督工作指引,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,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做选择、搞变通、打折扣等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。对于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同时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,严肃问责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,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
  制度的刚性执行,关键在于管住行使权力的人。我们将“关键少数”和审批、监管、人事、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,督促“关键少数”特别是“一把手”、重点岗位干部依法依规履职用权,防止个人专断、以权谋私,确保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。与此同时,扎实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,着力推动监督模式向主动“治权”深刻转变。

  刘翔:制度具有根本性、全局性、稳定性和长期性,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。制度一经制定,必须严格落实,不能说在嘴上,挂在墙上,写在纸上,把制度当稻草人、橡皮筋。

  制度威力能不能充分发挥、治理效能能不能充分提升,关键在人。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作为制度的主要执行者、维护者,带头执行制度,既体现政治责任、政治担当,又考验政治态度、政治立场。我们坚持把监督检查、目标考核、责任追究等有机结合起来,牢牢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这一关键,构建监督闭环,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,推动“关键少数”既带头执行制度,又担负起组织推动、监督检查之责。同时将制度执行情况全面纳入考核评议,对落实中做选择、搞变通、打折扣或履职不力的,严肃追责问责,推动制度落地生根、发力发威。

  对制度执行进行监督,要实打实地“碰硬”、动真格地“亮剑”。我们坚持严的基调,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、制度执行没有例外,对制度执行中搞变通、打折扣等行为“零容忍”,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同时用好监督执纪执法成果,深化标本兼治,扎实推动以案促改促治,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,推动从个案整改向系统治理延伸,不断完善制度机制,实现监督治理有机贯通。

  包仁贵:规范权力运行,必须强化制度意识、自觉尊崇制度、严格执行制度、坚决维护制度。我们聚焦制度意识与责任传导,推动党员、干部不断强化制度意识,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、开展工作,自觉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。构建“责任落实+常态研判+成效评估”的制度执行监督闭环,健全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责任体系,将制度执行责任层层压实到岗、落实到人。

  聚焦“关键少数”与“重点事项”,精准锚定监督靶点。制度执行的成效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。我们紧盯权力运行关键节点,将“三重一大”决策、资金拨付、招标投标等重点事项纳入监督清单,整合“室组地企”监督力量,针对生态保护、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,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“牛鼻子”,将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作为监督重点,推动“关键少数”在执行制度、规范用权方面发挥关键作用,坚决纠治“选择性执行”“象征性落实”等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问题,杜绝制度执行“断档”。

  聚焦信息化赋能与执纪问责,构建闭环监督体系。针对基层监督力量分散、问题发现不及时等难题,我们依托公权力监督平台,构建各行业各领域行权全链条追溯体系,提升监督精准度。同时坚持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对制度执行不力、存在明显偏差的精准追责,对明知故犯、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。建立健全问责台账和“问责+整改+回头看”闭环机制,深化以案促改促治,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。

  引导党员、干部将制度意识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自觉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

  记者:提高制度执行力,强化制度意识是前提。实践中,如何引导党员、干部将制度意识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自觉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?

  杨卫平:坚持“学”纪法条文。我们组织编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汇编、廉政教育册和法治读本,针对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领域,制定政商交往、履职用权“正面清单”和“负面清单”,通过漫画、微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,让干部清楚知道“什么必须为”“什么不可为”,消除模糊地带、纠正错误思想。

  坚持“看”正反典型。我们连续四年在市纪委全会上播放正面教育片与反面警示教育片,既让党员干部在反面典型中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也让党员干部在正面引领中守初心、敢担当、善作为。

  坚持“听”警示箴言。我们定期组织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,走进监狱聆听服刑人员痛彻忏悔,感受失去自由的代价。定期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督促党员干部选取“身边案”“同类案”进行剖析,认真对照反思自省,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。此外,注重发挥家庭助廉作用,通过召开家属座谈会、互写廉洁家书等方式,共筑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。

  刘翔:我们坚持教育在先、预防在前,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“第一议题”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,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、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,推动领导干部在尊制度、学制度、守制度、用制度等方面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、当好表率,自觉加强学习,自觉遵守各项制度,善于把制度作为想问题、作决策、抓工作的依据和遵循,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。

  推进纪法教育常态化。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,督促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及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,常态化组织党员、干部开展党纪学习、上廉政党课等,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。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参加旁听庭审、参观警示教育基地,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,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自觉按制度规定用权办事的习惯,用制度规定去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,让纪律规矩真正转化为内心的敬畏,做到任何时候、任何地方、任何情况下,都心中有戒、行有所止,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。

  包仁贵:遵规守纪是干事创业的前提和底线,更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坚强纪律保障。我们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既清晰划明纪律红线,坚决管住乱作为,又主动为担当者担当、为负责者负责,支持敢作为、善作为,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在守规矩、明底线的前提下敢闯敢试、真抓实干。

  以分层分类教育凝聚思想共识。我们持续加强对“一把手”、年轻干部、新提拔干部、新发展党员等重点对象的纪律教育,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,紧扣清廉巫山建设,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守纪与干事的辩证关系,切实做到懂法纪、明规矩、知敬畏。

  以清廉家风建设筑牢家庭防线。我们创新推行“家访+”模式,从以德立家、以廉齐家、以责护家三个维度发出助廉倡议,架起组织与干部家庭的连心桥,引导家属当好“廉内助”,让清廉家风助力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,成为干事创业的重要支撑。

  多措并举打通执行梗阻,让制度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治理效能

  记者:如何坚持问题导向,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?

  包仁贵:我们以“立改废释”优化制度供给,解决“可操作性不强”难题。开展制度“全面体检”行动,重点排查生态环保、民生保障、文旅融合等领域的制度空白点、模糊点、冲突点,建立问题清单、修订清单、落地清单。坚持立破并举,结合巫山“山区县、生态县、旅游县”的特色定位,推动制度修订既密而不繁、有效管用,又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,细化配套程序性规则。建立“定期评估+动态更新”机制,广泛吸纳群众和基层干部意见,根据实践发展及时优化调整,让制度更贴合基层治理需求。

  以标本兼治筑牢长效防线,解决“执行落地不足”难题。我们坚持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,保持惩治高压态势,重点查处制度执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和群众身边“微腐败”,强化“不敢腐”的震慑。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执行短板,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,建立“制发—督办—检查—整改”全链条管理机制,督促相关单位补短板、堵漏洞,扎紧“不能腐”的笼子。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,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认同制度、敬畏制度,筑牢“不想腐”的堤坝。

  以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,解决“监督碎片化”难题。我们将持续深化“室组地企”联动监督、协同发力机制,打破审计、财政、税务等部门信息壁垒,建立信息共享、线索互移、成果共用的工作机制,形成监督合力,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检查,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、限期整改,纠正执行偏差。

  杨卫平:我们坚持从监督、办案一开始就牢固树立治本理念,注重从制度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,下更大气力、花更多精力督促加强制度建设,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。推动规范设计制度。督促制定制度规定的责任单位在制度设计之初,围绕制度制定的科学性、执行的可行性、流程的严谨性、监督的有效性加强调查研究,充分进行论证,确保建章立制不留缝、贯彻执行不留白、流程管控无漏洞,有效防止出现新制度漏洞百出或者不严不实现象。

  持续增强监督合力。聚焦制度高效运转、作用有效体现,在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的基础上,积极探索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有效招法,推动人大、政协、审计、财会、统计、行政执法等监督融合,着力破解贯通中的堵点难点,不断强化信息沟通、措施配合、力量统筹,打造立体化监督格局,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。

  织密织牢制度之网。探索建立制度“补丁”机制,把它作为贯通监督、治理和改革之间的有效途径。针对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、巡察发现的制度漏洞,督促主责单位按要求及时打上制度“补丁”,织密织牢制度之网,其中,市级层面重要制度提交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,严把质量关;制度运行一段时间后,对“补丁”的效力进行评估,实现“全周期管理”,把“漏鱼之网”补好补牢。

  刘翔:我们从监督实践中发现,在制度执行层面,仍存在不落实、不严格、不协同等现象,影响了治理效能的有效释放。要在监督下沉上再深化,破解“落地温差”。进一步推动监督力量向一线倾斜,深入项目现场、群众身边,核查制度执行的真实效果。对执行中出现的“拖延症”“中梗阻”等问题,既追究直接责任,又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,以精准问责推动制度落实。

  要在系统治理上再发力,促进标本兼治。坚持从个案查处转向系统整治,建立“发现问题—严查快处—深层剖析—建制堵漏”的完整闭环。对监督执纪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、模糊地带,及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,督促主责部门优化制度设计。

  要在科技赋能上再突破,实现“主动预防”。积极构建“制度+科技”监督新模式,实现对制度执行风险的智能感知和早期预警,推动监督关口进一步从“事后纠偏”向“事前防范”“事中控制”前移,让企图规避制度、变通执行的行为无处遁形。(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张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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